已經很多人被罰錢了!! 請留意噢 !!
旅客入出境泰國之煙、酒、錢幣規定如下
酒類:
不可超過一公升,任何含有酒精成分,不管固體或液體,或調和後會變成含酒精成份的物質。
煙類:
1. 一般香煙不能攜帶超過200根,雪茄、煙草,不管是抽的、嚼的,則不得超過500公克。
2. 如是混合攜帶,例如一般香煙 + 雪茄 + 煙草…等,則以公克計算,總重量不得超過500公克。
3. 沒有抽完的煙,如果要攜帶出境,煙盒上面的稅條要原封不動,沒有撕毀。
*簡單的說就是‘一個人只能帶200隻 不能超過500公克
*團體行動時: 購買香煙的發票要分開結帳
:直到出機場上車 前 一定要分開拿 不要讓同一個人拿 (一個袋子 一張發票)
錢幣:
1. 攜帶泰銖入境泰國沒有金額限制,出境則不得超過5萬泰銖。
2. 攜帶任何外幣入出境泰國,加總超過兩萬美元則必需申報。
請注意:
同一團體如有購買香煙或酒,請各自購買取得收據,請勿交給同一個人攜帶,應在規定的數量內分別各自攜帶入出航 廈。
為了避免造成海關與航廈巡視人員的誤解及避免遊客困擾,如果一定要交由同一個人提取,請在規定的數量內分別攜帶直至
離開航廈搭上團體接駁車輛後,
* 請一定要 注意 很多客人 都因為帶太多香煙被罰了 七萬元以上~